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尽可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全面贯彻“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
危化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加强学校实验室危化品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尽可能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以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全面贯彻“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1.对师生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宣传、培训,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2.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
3.危化品保管室须安装配备通风设备、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
4.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发生中毒、窒息事故立即将中毒、窒息人移到空气新鲜处并立即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
2.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后应尽快查明起火点/泄露源,切断扩散途径.转移危险物料,防止火灾事故进一步扩大或造成二次伤害,同时迅速组织灭火施救。
四、突发事件责任追究
发生爆炸、泄露等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在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要迅速查清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事实。根据事故性质,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教训,防止事故再度发生。若事故相关责任人为教职工,则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若事故的相关人为学生,则按照《长沙医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处分,同时追究相关指导教师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则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